关于印发《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宿科成〔2025〕12号
各县、区科技局,市管各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24日
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宿州市委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以创新型城市建设为旗帜性抓手推动宿州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宿发〔2024〕8号)文件精神,根据《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指引(试行)》(皖科区秘〔2022〕369号),为引导全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基地”)健康发展,提升中试服务水平,加快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中试基地是助推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主要开展科技成果熟化、二次开发、工程化,提供产品性能、质量检测、技术咨询等服务;对现有产品或技术的结构、性能、工艺进行改进,提供中间试验和小批量试生产服务;推动创新资源协同开放共享,扩大试验设备、装置和仪器等开放度,提升大型仪器使用效益。
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中试基地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中试项目及产品性能、质量检测等,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 .对现有产品或技术的结构、性能、工艺进行重大改进,经过初步技术验证后,进行中间试验和小批量试生产。
3 .加强产业领域内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之间产学研合作,加速科技成果在宿就地转化产业化。
4 .利用中试条件优势,积极开展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成为企业吸收转化国内外先进技术的重要途径。
第二章 申报条件及程序
第四条 市级中试基地遵循自愿原则进行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对建设主体的日常管理能力、自主筹措运营资金能力和行业领域服务能力的国有企业、重点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须在宿州市内服务且正常经营满两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失信行为,在开展相关科研活动中无科研诚信、科技伦理问题,如有失信行为需已完成修复。
2.建设主体拥有较为完善的中试研究开发与试验条件,具有工艺验证、小批量试生产、产品检测必需的固定场所,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和常规实验设备,仪器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200万元。
3.建设主体拥有稳定、专业人才队伍,应有相关领域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从事中试服务的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团队人员总人数的50%;有固定研发团队,具备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熟化方案、工艺规程以及控制生产质量能力。
4.建设主体具备必需的安全、环保设施装备,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生产环境和工艺流程软硬件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标准要求。
5.建设主体管理规范,有明确的技术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规范服务行为,制定并落实保护入驻中试基地产品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相关措施及制度。
第五条 评选市级中试基地程序如下:
(一)申报。各申请机构登录“宿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在线填写《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申报书》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材料装订成册同步线下报送至市科技局。材料包括:
(1)《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申报书》(附件1);
(2)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场地使用证明、单位资质证明;
(4)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纳税或免税证明。
(二)审核推荐。各申报主体的归口管理单位为申报主体工商注册时所属辖区的科技管理部门。各归口管理单位按要求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实行不限额推荐。
(1)严格审核把关。各归口管理单位对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申报单位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
(2)各归口管理单位完成审核推荐后,将推荐函加盖公章后发送至市科技局指定邮箱。
(三)现场勘察。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核实把关,并进行现场勘察。
(四)评审。市科技局牵头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市科技局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名单,有效期五年。
(五)授牌。对获评市级的中试基地,统一命名为“宿州市XXX技术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并授牌。
第三章 绩效评价
第六条 政策支持:每年对中试基地进行一次绩效评价,评价数据采用上一年度数据,评价结果反映中试基地上一年度建设运营情况。根据绩效评价情况,对绩效评价“优秀”的中试基地给予支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绩效评价或中途退出评价的,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中试基地,需要进行优化调整,调整期一年。列入调整期的中试基地应制订调整方案,在归口管理部门指导下,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改进。
第七条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中试基地服务能力、中试服务成效两项一级指标和8项二级指标。
(一)中试服务能力。包括中试基地建设运营管理等情况、技术团队内中试人才情况、中试基地当年研发投入情况。
(二)中试服务成效。包括当年获得的中试服务收入、当年中试服务项目数、中试落地成果(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情况,中试服务成果(项目)落地数、孵化成果取得市三首及新产品备案情况。
第八条 评价程序如下:
(一)自评。各中试基地依托单位(建设单位)按年度绩效评价工作通知要求,负责开展中试基地自评总结,提供中试基地年度总结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并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数据的准确性负责,承担材料和数据失实的主要责任。
(二)核查。中试基地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中试基地参加年度绩效评价,对中试基地提交的年度绩效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组织现场勘察,形成初审意见,汇总后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开展中试基地年度绩效评价,专家组结合中试基地绩效评价材料进行打分,形成中试基地年度绩效评价意见,提交市科技局。
(四)公示发布。市科技局根据专家组绩效评价意见形成“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中试基地名单,并在市科技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最终评价结果。
第四章 责 任
第九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撤销市级中试基地资格,自撤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市级中试基地:
(一)材料弄虚作假并经查实的;
(二)由于管理不善导致严重服务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环保事故,或不再具备对外服务能力等情形的;
(三)绩效评价“不合格”的中试基地在次年度绩效评价中,评价结果仍为“不合格”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细则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完善。
附件:1.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申报书
2.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年度自评报告
附件1
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申报书
(20xx年度)
(模板)
中试基地名称:
申 报 单 位: (盖章)
单 位 地 址:
项目负责人: 电子邮箱:
手 机 号 码: 联系电话:
归口管理部门:
申 报 日 期:
宿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制
一、申报基本情况表
(一)中试基地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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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试基地名称 |
|
建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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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产业领域 |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 □数字创意产业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 □绿色食品产业 □生命健康产业 □智能家电产业 □新材料产业 □人工智能产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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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条件 |
中试基地场地性质 |
□自有 □租用 |
中试基地场地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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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试设备数(台/套) |
|
中试设备原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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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中试的公共技术服务仪器设备等投入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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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总数(台) 备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指原值在3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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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队伍 |
中试基地总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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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试基地管理人员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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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从事中试服务的技术团队人员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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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团队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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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试基地申报主体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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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名称(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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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类型 |
□省级以上开发区管理机构 □重点科技型企业 □高校院所 □新型研发机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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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万元) |
|
成立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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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申报 |
□否 □是(联合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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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试基地 负责人 |
姓 名 |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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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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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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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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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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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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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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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是否有环保处罚记录 |
□无 □有(何时由何机关作出何种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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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是否有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无 □有(何时发生何事故,损失情况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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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 |
□无 □有(举例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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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资质情况 |
国家级资质 |
备案时间 |
备案资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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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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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资质 |
备案时间 |
备案资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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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中试服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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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以前开展中试服务情况,包括营业收入、中试服务收入、中试服务总量、中试服务企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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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试基地有无研发或技术合作单位 |
□无 □有(合作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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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xx年开展中试开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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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试 项目一 |
中试项目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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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综述(包括项目背景、拟中试开发的前期成果概述、中试开发的主要内容、中试项目产业化前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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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提出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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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经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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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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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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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试 项目二 |
中试项目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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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综述(包括项目背景、拟中试开发的前期成果概述、中试开发的主要内容、中试项目产业化前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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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提出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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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经费 |
|
||||||||||
项目进度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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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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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试 项目三 |
中试项目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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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综述(包括项目背景、拟中试开发的前期成果概述、中试开发的主要内容、中试项目产业化前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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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提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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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经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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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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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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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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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承诺: 此次申请材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项目申报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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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该项目申报情况属实,予以推荐。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二、相关证明材料
1.中试基地可自主支配场地的有效证明(如产权证、租赁合同等)复印件。
2.中试基地申报主体法人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获得国家级、省级资质的证明材料、中试设备购买或租赁证明。
3.中试基地人才队伍的学历、技术职称和专业认证的证明材料。
4.中试基地管理机制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5.中试基地研发或技术合作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合作协议复印件等。
6.中试基地服务单位名单及服务证明材料。
附件2
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绩
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单位 |
类型 |
分值 |
指标解释 |
1 |
中试基地建设运营管理等情况 |
/ |
定性 |
10 |
中试基地可支配面积、可使用的中试设备、相关运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当年新获得资质情况 |
|
2 |
技术团队内中试人才情况 |
% |
定量 |
10 |
技术团队中本科及以上人员或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中试人才数量、占技术团队总人数的比重 |
|
3 |
中试基地当年研发投入情况 |
万元 |
定量 |
5 |
中试基地于绩效评价年度内,为实施研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
|
中试服务成效(75分)
|
4 |
当年获得的中试服务收入 |
万元 |
定量 |
30 |
中试基地于评价年度内,中试基地对外开展中试熟化、中间试验等取得的服务收入 |
5 |
当年开展的中试服务项目数 |
项 |
定量 |
20 |
中试基地于评价年度内,中试基地开展的中试服务项目数 |
|
6 |
中试落地成果(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情况 |
万元(%) |
定量 |
10 |
中试落地成果(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 |
|
7 |
中试服务成果(项目)落地数 |
项 |
定量 |
10 |
中试服务成果促进成果转移转化等情况 |
|
8 |
孵化成果取得三首及新产品备案情况 |
项 |
定量 |
5 |
孵化成果获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及新产品认证 |
注:评价指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实施情况可适当进行调整(以绩效评价前通知为准)
附件3
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年度自评报告
一、中试基地基本情况
中试基地名称 |
|
|||
建设时间 |
|
|||
所属产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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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试基地面积(平方米) |
|
|||
中试基地设备原值(万元) |
|
|||
中试基地技术团队总人数(人) |
|
|||
技术团队中本科及以上或初级职称及以上中试人才数量(人) |
|
|||
中试基地相关运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
|
|||
中试基地依托单位当年新获得资质情况(项) |
|
序号 |
备案时间 |
备案资质名称 |
省级 资质 |
1 |
|
|
|
2 |
|
|
||
.. |
|
|
||
市级资质 |
1 |
|
|
|
2 |
|
|
||
... |
|
|
||
中试基地当年研发投入费用(万元) |
|
二、中试基地开展中试服务相关情况
当年获得中试服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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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中试服务项目数(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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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试服务成果(项目)落地数 |
|
时间 |
名称 |
1 |
|
|
|
2 |
|
|
|
.. |
|
|
|
中试落地成果(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万元) |
当年值 |
上一年度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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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成果取得三首及新产品备案情况(项) |
|
成果名称 |
获得备案类型 |
1 |
|
|
|
2 |
|
|
|
.. |
|
|
三、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是说明、佐证材料及数据的重要依据,其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中“佐证材料”已详细列明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未提供则该项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