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宿州市双链融合专员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根据《安徽省双链融合专员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皖科智秘〔2022〕384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发〔2022〕8号)精神,宿州市科技局出台了《宿州市双链融合专员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宿科智﹝2023﹞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贯彻《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发〔2022〕8号)文件精神,推动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帮助县区(园区)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骨干企业开展技术需求挖掘,对接高校院所、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资源平台和人才团队,建立企业出题,高校院所等解题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宿州市双链融合专员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前期,市科技局在赴各县区、市管各园区调研时发现,县区、园区在主导产业上还缺乏高水平专家教授的指导,产业未来发展规划还不够明晰,同时在赴高校院所对接时,也发现科技人员赴县域担任“双链融合专员”意愿强烈。据此,在学习借鉴我省其它地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2022年12月12日,市科技局书面征求了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宿州学院、市农科院、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意见建议,其中12家单位做出了书面无意见反馈,宿州学院和泗县人民政府电话反馈无意见,同时在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月12日期间面向社会面征求了意见建议,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2023年1月12日,提交了合法性审查材料和公平竞争审查材料,双审通过后,经会议研究决定,《实施方案》于2023年1月17日正式印发。
三、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总体要求、工作机制、强化激励三个部分。
总体要求提出要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需求为导向、以产业化为目标、以科技成果转化为落脚点,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大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要积极选派创新链与产业链“双链融合专员”,到县域帮助企业开展技术需求挖掘和产学研对接合作,提升县域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工作机制分别对建立机制、选派程序和派驻管理三个方面进行了明确,首先是要建立市、县两级的选派、推荐、信息比对、对接和服务机制,确保选派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开展。其次是进一步细化了选派程序,在选派条件、职责责任、服务单位筛选、分组匹配、签订协议等方面进行了详实的说明。最后明确了派驻管理事宜,派驻期间,双链融合专员由县(区)、市管各园区科技部门、派出单位和服务单位共同管理,以两年为一个派驻周期,原则上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一个月。派驻期满经协商同意,可申请续派。同时,由县(区)、市管各园区科技部门牵头,会同服务单位,建立双链融合专员考核评价制度,报市科技局审定。评价结果,由科技部门反馈派出单位,可作为其在派出单位评优评奖和职级职称晋升的重要参考。
强化激励部分,明确了对“双链融合专员”的支持举措,支持双链融合专员与服务单位联合开展的科技攻关项目,符合市重大专项或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条件的,不受县区(园区)申报限额列入评审,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每位双链融合专员和每家企业每年限报1项。双链融合专员经申请可进入宿州市科技专家库,参与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咨询和服务等各项活动。
四、下一步工作
市科技局将抓紧启动“双链融合专员”选派工作,印发通知,推动高校院所选派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到县域结对创新。同时做好政策宣贯,加强对各县区和有关单位工作指导,确保政策实施取得实效。
解读人:宿州市科技局人才智力引进与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丁振东
联系人:宿州市科技局人才智力引进与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丁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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