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打造宿州“通济”项目品牌
为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组织机制,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统筹协调与分类改革,构建具有鲜明宿州特色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打造“通济”科技计划项目品牌,近日,我市出台了《宿州市“通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通济”一词取自隋唐大运河通济渠,有“各显神通,济世安邦”之意。《办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聚焦四个面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创新项目类别、优化支持方式,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总抓手作用,促进全社会研发投入不断提升。
一是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通济”科技计划项目实行指南(榜单)凝练、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全周期管理。项目征集采取政府定方向和企业出题目相结合的方式;项目评审采取形式审查、现场勘察、专家评审、行政决策相结合的方式;项目实施采取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市科技局、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按职责分级管理。
二是创新项目类别。《办法》明确,“通济”科技计划项目主要包含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基础研究、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创新平台、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对外科技合作、颠覆性技术、非共识技术等项目类型,从战略决策到技术创新、从基础研究到应用赋能、从企业为主体到对外科技合作,多维度强化科技创新全链条部署、全领域布局。
三是优化支持方式。《办法》规定,对基础研究等专项自筹资金不做要求,可由市财政资金全额支持。支持和鼓励多元化投入,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达到500万元。推动试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提升科技投入效能,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申请和签订任务书时,只需确定经费总额,无需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经费支出在设备费、材料费、管理费等其他与科研活动相关的范围内不设具体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