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推出科技创新“政策升级包”
为全面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我市近日出台《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聚焦研发投入、平台建设、成果转化、人才引育等,打造全生命周期培育、多元化要素保障全链条政策矩阵,全力创建省级创新型城市。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着力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探索聚核企业培育工作机制。市财政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再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重点领域的企业最高给予25万元奖励。积极开展市级重大专项,健全“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制度,市财政支持资金最高500万元。
强化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推动组建宿州市“通济”实验室,优化重组市级“一室两中心”。支持设立研发机构、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等,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对通过认定的实验室、创新联合体给予研发项目经费300万元、20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分别给予200万元、4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省级高能级创新平台,给予100万元奖励。推动“科创飞地”建设,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加快建立健全“线上”与“线下”互补的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支持科技成果应用转化、产业化,单项成果补助金额最高50万元。对入选市级重大应用场景典型案例的,每项给予20万元奖励。每年支持一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每家奖励10万元。对当年技术服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科技服务企业,最高给予15万元奖励。对获市绩效评价优秀的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市级顶尖孵化器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强化科技人才引育。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产业一体化改革,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吸引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来宿就业创业。每年支持一批市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分A、B、C三类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股权支持。对成功引进“两院”院士(含同级别海外院士)、省级以上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的机构或个人,每引进一人(人才团队),给予10万元奖励。定期评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最高给予每人1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市级院士(专家)创新中心、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积极选派“科技副总”,聘期内按每人每年1万元给予生活补贴,期满考核优秀的,额外给予2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