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9 15:26 编辑:宿州市科技局 来源:宿州市科技局 阅读: 字号:

各县(区)科技局、市管各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3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宿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企业2019年度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或超过2%;高校、研究院所等事业单位2019年度研发投入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上年度社保为零的企业(2020年成立的除外)申报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2018、2019年所得税为零的企业申报项目,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及企业纳税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2.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和主持人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每户企业限报一个项目;企业承担有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3.各科技主管部门要按照省科技厅申报须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科技重大专项”,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如实完整填写有关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附件,并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各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后,以正式文件向市科技局申报,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需在推荐文件中明确县区(园区)先行补助经费并提供相关材料(以县区(园区)财政部门拨款凭证或科技部门立项文件为准)。市科技局各对口业务科室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后,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4.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申报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打印纸质材料送报送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统一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二份)。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二、推荐名额

2021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实行不限额推荐。

三、时间要求

系统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211288:00各县(区)科技局、市管各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于202122617:30完成在线填报工作,并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送至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具体咨询联系电话请参照省科技厅发布的申请须知,对口联系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

引智与成果办:杨夫杰3022079;13305675066

高新科:段大鹏3022482;18055778151

农社科:周军洋3060062;18055777976

计划科:张森3025760;18055778185

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李素芹306679718155798806

 

附件:皖科资秘【2021】36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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