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13/202602-00004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科技局
成文日期: 2026-02-25 发布日期: 2026-02-25 12:17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文字解读】《宿州市院士(专家)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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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宿州市院士(专家)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宿州市科技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6-02-25 12:17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9

2026年2月25日,《宿州市院士(专家)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施行,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原因

2024年5月,印发《中共宿州市委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以创新型城市建设为旗帜性抓手推动宿州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宿发〔2024〕8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市科技局围绕我市实际,立足加快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科技合作为纽带,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核心作用,引导院士(专家)团队向宿集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本《办法》以《中共宿州市委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以创新型城市建设为旗帜性抓手推动宿州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宿发〔2024〕8号)等有关政策文件为依据,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办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科技局高度重视《办法》的编制工作,认真进行前期准备,多次组织研究讨论及广泛调研,于2025年11月26日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2025年12月1日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于2026年1月27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2026年1月29日通过合法性审查。经局长办公会审议,2026年2月25日印发《办法》。

四、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的主要目的及院士专家认定范围和承建单位相关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明确了创新中心归口管理部门、承建单位以及创新中心的工作内容。

第三章“登记备案”。明确了创新中心登记备案应具备的条件、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相应程序。

第四章“绩效管理”。明确了绩效评价的内容、程序以及等级。

第五章“经费支持”。创新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规定给予支持。

第六章“诚信监督”。列出四种严重失信行为,并明确了处罚措施。

第七章“附则”。明确《办法》试行期限及原管理办法废止。

五、创新举措

(一)创新中心实行登记备案制管理模式,明确建设条件与备案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引导高层次院士专家团队精准向宿州集聚。

(二)建立百分制绩效评价体系,围绕信用建设、成果转化等核心维度开展评价,实施奖补激励与动态退出的闭环管理。

六、保障措施

市科技局将与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面,及时对接《办法》执行情况、认真总结经验。

七、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科室:宿州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创新发展科

咨询电话:0557-302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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