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宿州市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2025年9月9日,《宿州市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细则》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细则》以《中共宿州市委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以创新型城市建设为旗帜性抓手推动宿州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宿发〔2024〕8号)、《宿州市“通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宿科规〔2025〕25号)政策文件为依据,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组织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科技合作,充分调动各方在技术、产业等方面的资源,增强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和对外开放水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组织起草及集体研究讨论。本《细则》以《中共宿州市委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以创新型城市建设为旗帜性抓手推动宿州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宿州市“通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政策文件为依据,结合我市实际,由市科技局协同创新与对外科技合作科牵头起草,2025年7月8日,经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研究后修改完善形成《细则(征求意见稿)》。
二是征求意见。2025年7月16日,市科技局以文件形式书面征求中共宿州市委人才工作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体局等15家单位意见;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8月14日,市科技局通过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细则(送审稿)》。
三是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2025年8月29日,《宿州市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实施细则(试行)》(送审稿)通过合法性审查。2025年9月3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
四是会议审查通过。2025年9月8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细则》。
四、主要内容
《细则》共8条。
第一条,介绍了《细则》制定的主要背景。
第二条,明确了宿州市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的定义与主要内容。
第三条,阐述了项目指南、项目支持领域和方向的制定。
第四条,阐述了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和条件。
第五条,明确了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及实地勘察。
第六条,明确了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管理和验收的文件依据。
第七、八条,阐述了项目保密规定、项目施行时间。
五、创新举措和工作目标
加强对外科技合作,由市外创新主体与本市科技企业联合进行的科学技术研发攻关及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活动。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科技局作为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研究议定宿州市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解读单位:宿州市科技局
咨询科室:协同创新与对外科技合作科 周军洋
联系电话:0557-302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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