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宿州市“通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市科技局印发了《宿州市“通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宿科规〔2025〕25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3年8月,市科技局印发实施《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实施绩效和科技投入效能,依据《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党〔2023〕3 号)、《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等有关政策精神及发展需要,市科技局对原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聚焦四个面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创新项目类别、优化支持方式,充分发挥了科技创新总抓手作用。“通济”一词取自隋唐大运河通济渠,有“各显神通,济世安邦”之意,为构建具有鲜明宿州特色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更名为“通济”科技计划项目,着力打造“通济”科技计划项目品牌。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5年4月,市科技局在现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党〔2023〕3 号)、《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等有关政策精神及发展需要,起草《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讨论稿)》,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形成《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4月30日至5月30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5月,修改管理办法名称为《宿州市“通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6月3日,对《办法》进行公平竞争及合法性审查;6月11日,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原则通过,6月12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组织机制,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统筹协调与分类改革,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实施绩效和科技投入效能,构建具有鲜明宿州特色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打造“通济”科技计划项目品牌,为建设省级创新型城市增添强劲动能。
五、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指南(榜单)凝练、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立项、项目管理、项目验收、资金配置、监督管理、管理职责及附则共11章44条,在原有管理办法基础上对项目管理机制、项目类别、支持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完善。
(一)总则。介绍了《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以及主要目的,明确了宿州市“通济”科技计划项目的定义与主要类别。
(二)指南(榜单)凝练。确定了政府定方向和企业出题目相结合的项目指南(榜单)征集机制,明确了编制与发布指南(榜单)的具体要求。
(三)项目申报与项目评审。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推荐,原则上实行不限额申报,并对部分项目类型申报条件进行了说明。项目采取形式审查、现场勘查、专家评审、行政决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并对每项流程的责任部门与评审方式进行了说明。
(四)项目立项。明确了项目立项的程序,并对诚信审查、公示等环节进行了说明。提出绿色立项通道,对绿色立项的要求与方式进行说明。
(五)项目管理与项目验收。针对项目实施方式、支持方式、合同签订、合同实施等内容进行了说明,并对项目的撤销、终止(强制终止)、结题三类情况进行了区分,明确各类情况的责任处理方式。明确了项目验收的时间要求与验收方式,并对“验收通过”、“验收不通过”、“结题”三种验收结果的处理方法进行了说明。
(六)资金配置。项目支持和鼓励多元化投入,坚持提升科技投入效能,坚持绩效导向。
(七)监督管理及管理职责。建立项目监督机制和信用管理机制,由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实施、验收与监督等工作中相关主体的行为规范、工作纪律、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监督,并对违规处理方式进行了说明。对市科技局、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主持人、评审专家的职责任务进行了说明。
六、创新举措
一是创新项目类别。《办法》明确,“通济”科技计划项目主要包含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基础研究、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创新平台、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对外科技合作、颠覆性技术、非共识技术等项目类型,从战略决策到技术创新、从基础研究到应用赋能、从企业为主体到对外科技合作,多维度强化科技创新全链条部署、全领域布局。
二是优化支持方式。《办法》规定,对基础研究等专项自筹资金不做要求,可由市财政资金全额支持。支持和鼓励多元化投入,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达到500万元。推动试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提升科技投入效能,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申请和签订任务书时,只需确定经费总额,无需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经费支出在设备费、材料费、管理费等其他与科研活动相关的范围内不设具体比例限制。
七、保障措施
市科技局将与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及市直相关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对接《办法》执行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面,确保“通济”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八、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科室:宿州市科学技术局政策规划与区域创新科
咨询人:段大鹏
咨询电话:0557-3025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