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13/202503-0002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科技局
成文日期: 2025-03-24 发布日期: 2025-03-24 09:5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孟斌解读《宿州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绩效评价实施细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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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孟斌解读《宿州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绩效评价实施细则(修订)》

来源:宿州市科技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3-24 09:5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9

2025年3月24日,市科技局印发《宿州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绩效评价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细则》),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孟斌对《细则》做出解读,具体如下:

一、什么是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专业化支撑服务的组织,其核心职能是连接技术供给方与需求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这类机构依托专业知识、信息资源和市场化运作能力,在政府、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之间搭建桥梁,提供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科技咨询、资源配置等服务,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节点和国家创新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

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主要功能有哪些?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功能涵盖四大方面:

(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通过技术交易、知识产权运营等方式,推动实验室成果向市场应用转化。

(二)创新资源配置。整合资金、人才、设备等要素,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效率。

(三)企业科技创新风险控制。提供科技评估、管理咨询等服务,降低企业创新风险,辅助政府制定科技政策。

(四)产学研协同。促进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间的合作,加速技术扩散与产业升级。

三、申报为我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条件是什么?

我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遵循自愿原则进行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宿州市服务时间不少于一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机构与法定代表人无失信行为,开展相关科技服务工作中中无科研诚信、科技伦理问题,如有失信行为需已完成修复。

(二)拥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资质。

(三)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稳定的科技服务和管理队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需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四)具有科技服务经验、能力和良好信誉。

四、我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绩效评价流程是什么样的?

市科技局负责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组织实施工作,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参评服务机构名单,审定和公布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具体程序:

(一)服务机构自评。各服务机构按照工作实际和发展情况,依据宿州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绩效评价内容开展自评,填写《宿州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绩效评价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统一胶装盖章、一式三份报送至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

(二)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对服务机构绩效评价材料认真核实把关,并进行现场勘察,对评价内容真实性负责,审核通过后盖章,集中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组织评价。市科技局组织考评组对服务机构开展评价,可采取会议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公布评价结果。市科技局对评价结果进行公布,并依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对评价结果优秀的服务机构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奖励。


解读人:宿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孟斌

咨询科室: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办公室

咨询电话:0557-302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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