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13/202312-00011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科技局
成文日期: 2023-12-18 发布日期: 2023-12-18 16:3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文字解读】《宿州市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文字解读】《宿州市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宿州市科技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2-18 16:3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9

2023年12月18日,市科技局印发了《宿州市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细则》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3年9月20日,省科技厅印发《安徽省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皖科规〔2023〕11号),为贯彻落实省厅文件精神,规范和加强我市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管理,提高专项管理效率、实施绩效和科技投入效能,特制定适用于我市的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实施细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是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组织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和针对性的多学科、多层次研究活动,为我市科技创新决策部署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组织起草及集体研究讨论。《细则》整体依据《安徽省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同时参考杭州等地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由市科技局行政审批服务科(综合计划科)牵头起草,2023年11月17日,经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后形成《细则(征求意见稿)》。

二是征求意见。2023年11月20日,以文件形式书面征求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体局等14家单位意见,11月23日,市科技局通过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和吸纳市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对《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修订和完善,形成《细则(送审稿)》。

三是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12月8日,经局内部科室审查,完成了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

四是会议审查通过。2023年12月9日,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细则》。

四、主要内容

《细则》共十三条,主要从支持方向、申报条件、项目管理、支持额度等方面明确了市级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的实施方式。

(一)支持方向

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主要资助与科技创新相关的战略规划、政策法规、体制改革、科技人才、科技金融、产业创新、绩效评价、科技安全、科研诚信、科技统计分析、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等。

(二)申报条件

对申报单位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具有能胜任重大决策研究任务的高水平研究队伍和顺利实施项目的保障能力且未列入失信名单。对专项负责人的要求为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与组织管理能力、每年只能申请一个专项、所在单位应与项目申请单位一致且未列入失信名单。

(三)项目管理

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以发布申报指南、自主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会议决策、对外公示、市政府审定、下达立项的程序进行,专项实施与专项验收按《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宿科计〔2023〕4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支持额度

专项项目每年立项数不超过10个,单个项目市财政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所需资金在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中安排。属于市委、市政府部署的特别重大项目,“一事一议”。

五、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权利成果,市科技局依法享有项目研究成果形成的知识产权,项目形成的报告、论文、专著、数据库等成果以及应用成果的,均须注明“宿州市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成果”和项目编号,市科技局有传播、编辑等权利。二是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对专项管理和实施中的相关主体进行诚信管理,相关信息作为市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管理的重要决策依据。三是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专项管理过程中涉及信息公开的,按照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执行,涉及保密的,按照国家科学技术保密相关规定执行。

解读单位:宿州市科技局

解读人:宿州市科技局行政审批服务科(综合计划科)徐昆鹏

政策咨询:0557-302576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