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13/202207-00015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科技局
成文日期: 2022-07-01 发布日期: 2022-07-01 18:27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388号提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38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科技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7-01 18:27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9

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科技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目标引领,突出问题导向,大力实施科技创新“151”工程,通过建生态、搭平台、兴产业、聚人才、强服务等措施,着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

2020年度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13亿元,研发投入总量较上年增长1.98亿元,增幅18.18%;研发经费投入强度0.64%,较上年提高0.08个百分点,增速排名全省第6位。2021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23.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3位;获批高新技术企业104家,全市保有量达到252家,增长36.2%;全市企业吸纳技术合同交易1612项,成交额82.17亿元,比2020年同期增长208%;输出技术合同交易1013项,成交额42.11亿元,比2020年同期增长292%,排名全省第7位。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1家,国家级众创空间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家,省级备案院士工作站4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3家,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12家,4家农业星创天地,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省级众创空间12家,市级科技孵化器9家,市级备案众创空间18家,初步形成了“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基地”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模式。

一、主要工作举措

(一)注重顶层设计,逐渐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瞄准“科技创新政策扶持新高地”目标,不断完善“1+N”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以《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支持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意见》(宿政秘〔2019〕39号)为主体文件,先后出台《宿州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细则(修订)》《宿州市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修订)》《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一起,基本形成涵盖“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完整政策链。为适应新的形势和发展需要,“宿政秘〔2019〕39号”文件正在修订完善中。

(二)坚持平台引领,切实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围绕我市创新需求加快创新平台建设,一方面培养大企业做大做强,一方面提升小企业数量,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国家级众创空间1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家,省级孵化器2家,省级众创空间12家,省级院士工作站4家;市级孵化器9家,市级备案众创空间18家。建有1家国家农业科技园区、3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4家国家级星创天地,12家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2021年,南京农业大学宿州现代农业研究院、厦门大学中国宿州先进碳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国家玉米改良中心安徽试验站正式挂牌运营。

(三)强力招才引智,形成高层次科技人才汇聚宿州之势。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健全完善“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及团队体制机制。围绕我市产业、企业发展需求,建立人才需求定期调查,制定重点产业和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做好做实人才服务工作。2021年,全市共引进落户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10个,截至目前,我市共省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7个,市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27个,入库人才团队53个,核心成员334人。

(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提供活水源泉。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支撑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积极探索财政科技投入新模式,推动财政资金行政性分配向市场化配置转变,变财政拨款为股权投资,最大限度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一是推动设立1亿元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发展子基金,全面推动宿州市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展壮大,注册资金增至0.5亿元,投资失败容忍度按50%执行。二是安徽省担保集团与宿州市人民政府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宿州市科技局与省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签订金融合作子协议。在支持实体经济、拓展融资担保等领域持续发力,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加专业、更为精准、更具质效的金融服务。三是我市徽商银行宿州科技支行正式挂牌成立,市科技局积极与徽商银行宿州科技支行、建设银行宿州分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联合开展科银企担对接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对标发达城市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我市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导致成果质量和转化效率不高。

(一)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引导不力,源头供给不足。目前科技成果在技术交易中估值多样化,同时,不同区域和领域对市场前景、合作条件、未来产生效果等理解不一样,导致成果转化过程漫长,甚至失败。我市高校院所偏少,且科研能力偏弱,可落地转化的高质量科技成果太少。

(二)缺乏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及高素质的技术经纪人队伍。科技成果的转化,需要技术市场中介,技术市场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环节,它的完善和发展有益于成果的推广转化。目前我市中介服务体系十分薄弱,综合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更是少之又少,作为科技成果转让主渠道的技术市场不健全、不完善,主要问题是:缺乏统一的技术市场网络体系和科技成果信息网络;技术经营机构不健全;缺乏既懂技术又懂经营的技术经纪人员。现有的技术中介机构由于服务能力不强和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多数只能起到联络沟通作用,无法对成果进行深层次的评估和咨询,影响了转化成功率和服务效益。

(三)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间环节比较薄弱。科技成果要真正成为现实生产力,一般都要经过中间试验阶段。但是中试批量少、风险高、效益差,民间资本投资意愿低,从而构成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薄弱环节。目前,我市的科研机构和企业普遍缺乏中间试验的条件和手段,产品开发能力差,难以实现科技成果的商品化,致使许多科技成果的成熟度与适用性差,无法直接应用于生产,造成科技资源的严重浪费。

(四)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不足,风险投资薄弱。目前,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主要来自于自筹资金和金融融资,少部分来自于政府资金。但这三方面都存在问题,一是政府的科技投入不足,特别是用于成果转化的资金投入更少;二是企业没有把技术投入提到应有地位;三是金融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不够,特别是缺少市场急需的风险投资。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下步,将围绕我市十大重点产业,从顶层设计出发,逐步形成政策支持、成果引进、平台支撑、基金引导的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

(一)加强制度创新,强化政产学研用金介合作。社会创新活力迸发的背后,离不开政府对科研环境的营造和科技体制的深化。一是进一步完善“1+N”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根据创新主体需求,量身制定托底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二是积极探索制定鼓励对外科技创新合作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区域产学研共建平台、企业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科技合作攻关关键共性技术、引进高端人才等方面政策支持力度,适时出台《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三是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引导力度。对成果转化工作先进单位给予必要的激励,进一步营造促进企业开展科技合作的良好创新环境。

(二)拓宽交流渠道,加大科技成果吸纳力度。一是把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契机,积极加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行动。坚持开放协调的创新理念,积极参与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和技术市场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充分利用长三角平台资源,围绕宿州市主导产业、重点领域,以及行业发展的难点痛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人才和科技成果对接活动。二是拓展合作渠道,扩大科技合作影响。积极参与和组织召开成果对接等大型科技合作交流活动,巩固合作成果,争取更大规模、更高层次的科技合作机会。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科技中介机构的沟通与联系,开拓科技合作的新渠道,通过专业中介机构帮助引进先进技术合作成果。三是深化科技对外开放合作。积极参加省内外重大引才引智活动,拓展交流合作渠道,推动我市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一带一路”国际项目合作范围。通过项目引进、合作研发、科技服务等多种形式促成海外先进技术项目和高技术人才在宿州落地转化。

(三)积极搭建创新平台,提升高科技成果承载能力。一是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要求,推进落实市政府与上海科创办、徐州市政府分别签订的《创新发展合作备忘录》和《合作共建宿州徐州现代产业园区松架协议》,加快推进宿杭科技合作,全力推动“一中心四平台”等公共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我市云计算、大数据、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二是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我市十大重点产业,鼓励支持技术水平先进、科研条件较好的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独立建设或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一批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三是创新孵化平台建设管理模式。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金融支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促进市级创新载体中心走专业化、精细化、差异化、品牌化建设之路。推进异地“科创飞地”建设,打通“研发孵化在外地、产业化在本地”的“逆向创新”渠道。

(四)深化校地合作,提升平台效应。一是健全产学研合作信息服务平台。建好科技需求库、成果转化库、高端人才库等数据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二是着力加强与市内外大院名校科技合作交流。继续深化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合作,积极组织开展双方专家调研、会谈、讲座等交流活动,全面提升校地合作水平层次。三是推动高校(院所)宿州研究院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技术转移宿州分中心和宿州现代农业研究院建设,积极推进与北京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合肥工大大学、中科院软件中心、浙江理工大学合作,力争引进共建宿州研究院。四是充分发挥各种平台作用。按照“产业、项目、人才”三位一体的原则,引进并重点支持一批带动产业发展的创新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

(五)着力推进科技金融融合,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鼓励各金融机构基于我市特点,创新科技信贷体制机制,鼓励设立各类科技支行,开发科技金融新产品。加快推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创新,不断强化区域核心竞争力及金融服务实体能力,综合运用政策激励、财政引导、政企合作等手段,撬动地方、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科技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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